前几天,网上冲浪的我被一条微博吸引了注意。
微博作者说自己在朋友家借住。朋友是一个S(施虐方),把“专门圈养M(受虐方)”的地方借给她住。
夜晚,她听见朋友羞辱和皮带击打M的声音,于是她“理智崩溃”了。
她冲出房间,在没有经过M姑娘允许的情况下,拥抱了没有穿衣服的M,而后夺门而出。
在微博最后,作者向所有M提出一个问题:
——“你们到底会选择被虐还是被爱?”
作者还宣称自己也是个S,可是看完微博,我对话语的真实性产生深深的怀疑。
因为,对SM有一定了解的人,绝对不会把SM和性虐待/性暴力混为一谈。
它不是像一些人想的那样,是单方面的鞭打、侮辱,是M因为缺爱而“自甘堕落”的选择。
那它是什么呢?
是“虐恋”的简写。它指的是,将痛苦和性快感联系起来的活动。
痛苦既包括肉体的痛苦,比如鞭笞、击打;也包括精神上的痛苦,比如言语或行动上的羞辱。
在一场SM活动中,存在两种角色:
一种是通过对他人施加痛苦来获得快感,就是施虐方S;
另一种是通过接受痛苦获得快感,就是受虐方M。
人们可能有固定的喜好,比如一直做S或一直做M;但也有人既喜欢做S,也喜欢做M,可能会在不同的SM活动中担任不同的角色,这样的人被称为“转换者”(Switch)。
很多朋友可能是从《五十度灰》了解SM怎么玩,对男主人公有个SM专用房印象深刻,因此觉得SM一定要五十种道具齐全。
Well……确实,有些人在SM过程中会注重用道具,会做穿刺、刺青,也有人会建造SM专用地牢,还被邻居投诉?
……但是!氪金搞场地道具!不是SM的必须门槛!不用做人民币玩家也能实践SM!
像简单的蒙眼、掌掴、语言羞辱,也在虐恋的范畴里。
还有个很常见的误解,是把SM仅仅看作前戏。认为SM就是用来助兴的,等羞辱一阵后,便过渡到负距离运动。
NONONO!一次完整的SM活动中,不一定要包含插入式的性行为。S和M可以仅凭施加/接受痛苦,就能获得足够的性愉悦。
不过,尽管形式多种多样,但有一个原则,是所有SM活动必须遵守的。这也是SM和性暴力/性虐待产生区别的地方。那就是:
S和M都得处于
有能力表达真实意愿的情况下(sane)
在充分了解活动包含的内容和风险后
一致对此表达同意(consensual)
区别1:性暴力无视暴力受害者的意愿,而SM强调所有参与者的自愿
S和M双方在实践开始前达成一致意见:比如具体要包含哪些道具或场景、要不要有插入式的行为、要持续多久……而且自愿是有边界的。一旦SM活动结束,就默认自愿的终止。如果一个S想在结束后继续铐着M,等着TA的将是警察的真·手铐。
区别2:性虐待中,加害者的权力凌驾于受害者,而在SM活动中,双方是互惠互利的
不论是S还是M,都应当能从SM里获得快乐。还有爱好者认为,其实M才是掌握权力的一方,因为M才是决定SM活动下限和上限的角色。S无法由着性子胡来,一旦M不愿意,S就得停下。结束的权力握在M手里。
更有人提出,SM其实是S在帮M实现M的自慰幻想。如果S没有按照M的设想,做得太过火、骂得太过分,那SM就失败了。典型的例子,比如一些过于现实的辱骂,瞬间浇灭了欲望的火焰。
在自己房间SEX,让对方“说点话来羞辱我”之后
“你房间好小哦”
听得都快哭了。
——Omochinsuko
有SM爱好者总结了以上原则,提出SM是“有风险共识的两愿实践”(Risk-aware consensual kink),觉得不妨将SM看作是极限运动。极限运动是会有风险,但参与者会预先了解知识,努力降低风险,而人们也不会因为极限运动可能带来不安全的后果,就拦着所有人参与它。
“但是,”你可能会问,“极限运动很刺激,令人兴奋,所以人们喜欢它。但为什么人们为什么会从痛苦中获得快感呢?这不是有病吗?”
确实,最开始,SM被研究者们看作是病态的行为。毕竟人的本能是趋乐避苦,为什么要寻求痛苦?
但随着研究的深入和SM社群的不懈努力,两厢同意、彼此快乐的SM已经不再被看作是病!
比如,在美国精神病诊断的“圣经”DSM-5(《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》)里,只有当S“将其性冲动实施在未征得同意的人身上”,以及S和M的“性幻想、性冲动或性行为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,或导致社交、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”时,才会被视作障碍。
不然,两厢同意、彼此快乐的SM只是人的一种性偏好罢了,和有人喜欢不同的姿势、有人喜欢特殊的地点一样。你有你的萝卜,我有我的青菜。
至于人们为什么能从SM中获得快乐,有好多种理论。碍于篇幅,我们今天就挑几个讲:
比如有理论认为,人们能将肉体疼痛与快乐联系在一起,是生理因素导致的。
研究发现,疼痛可以使人们分泌出一种叫胺多酚(Endorphin)的物质。它类似于吗啡,能让人们产生快感。这和有些人爱吃辣椒是同样的道理,嘴上越痛,内心越痛快。
也有理论认为,SM能满足人们得到他人承认的渴望。
因为在SM的过程中,M能感觉到S始终在关注着自己。关注M的需求,关注M现在的情态。
有受虐倾向的女作家马库斯说:“如果一个男人关注着我,我更能确认自己的存在。”而通过获得M的允许来施与痛苦,S也感到自己的权威被M承认,借由满足M受虐的欲望,S在M的心中产生了价值。如此,S和M都获得了对方的尊重和肯定,互利互惠。